这种照射可以是:
·体外照射,在这种情况下,可能是全身的,也可能是身体的某些较大的或较小的局部部位
·由于摄入、吸入或沉积于伤口的带有放射性物质的污染物引起的体内照射。
照射可以是急性的、慢性的或分阶段的。它可以单独发生,也可以与其他损伤,如创伤、灼伤等一起发生。
通过其临床表现辩认辐射损伤
在发生高水平事故辐射照射后,所受操作随着时间的推移按不同阶段发展变化。各阶段的长短和发生的时间取于剂量。低剂量不产生可观察到的较应。
受到贯穿辐射源的全身照射后,其典型过程是:首先是前驱期,症状有恶心、呕吐、疲劳和可能发烧和腹泻等,然后是时间长短不同的潜伏期。接着是发病期,特征是感染、出血和胃肠症状。这期间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造血系统细胞缺乏,而在高剂量的情况下是由于胃肠道辟中的细胞损失。
局部照射,随受照射剂量的不同在受照区可能产生红斑、水肿、干脱皮、起水疱、疼痛、坏死、坏疽或脱发等现象和症状。局部皮肤损伤随着时间慢慢发生变化-通常是几周到几个月-可能变得很疼,常用方法难以治疗。
部分身体照射会导致上述不同症状的综合症状,其类型和严重性取决于身体受照射部分所受剂量和受照射部位大小。其他症状可能与所涉组织和器官的位置有关。
通常没有与体内污染有关有早期症状,除非摄入量很高,这种情况极为罕见。如果发生这种情况,对于当事人来说,通常是显而易见的。
(在详细了解可疑辐射照射患者的既往症状时)需询问患者哪些主要问题?
你是否发现过或身体接触过不名金属物体?
如果是,那么是在何时何地怎么发现和接触的?
家人和同事是否同时有类似症状?
你知道你是怎么受到这种损伤的吗?